申请撤销被胁迫的婚姻应提交哪些证据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被胁迫的婚姻都可以撤销。一方被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提交以下证据撤销婚姻关系东阳婚姻律师张瑞瑞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1、身份证据
(1)结婚证或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建立。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胁迫的证据
东阳婚姻律师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被胁迫。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威胁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声誉、财产等方面造成的损害,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因此,如果发生可撤销的婚姻纠纷,双方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重点关注是否有被胁迫或者没有被胁迫的事实。
3、时间证据
被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东阳婚姻律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