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夫妻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借钱支付费用,但不久双方就离婚了。在这种情况下,婚姻中写的借据离婚后是否有效?东阳婚姻律师整理了一些知识:
结婚期间,丈夫侯先生向妻子借了10万元,但没过多久他们就离婚了,同意侯先生还债,但前夫不愿意履行。
陈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裁定侯先生向前妻陈女士支付10万元。
2006年8月7日,侯先生向陈女士借款10万元用于个人开销,并出具借条。
2007年,双方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规定男方欠女方10万元,以男方写给女方的借据为证据。
后来,侯先生一直没有还。
侯先生辩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混合,双方共同收入。即使借据存在,也不能证明贷款事实已经实际发生。
借据和离婚协议是前妻以非法手段胁迫的,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初衷。
法院认为,侯先生认为离婚协议是被迫书写的,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他提供的证人证词也不足以证实他的主张。
其次,离婚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很难确认侯先生在陈女士的胁迫下达成了自愿离婚协议,因此他们不接受侯先生的辩护。
分析:离婚后婚姻借据是否有效?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法律问题,许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东阳婚姻律师
鉴于新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的性质不会因夫妻关系的是非而改变,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婚姻借据通常会被法院接受作为有效证据。
出具借据的一方对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力的,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为此,提醒大家不要因感情或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随意向配偶出具借据或借据。